中国广告下载网               
下载 | 电器产品 | 消费食品 | 服饰产品 | 生活用品 | 美容化妆 | 饮料产品 | 交通运输 | 药品保健 | 公益广告 | 其他广告
文章 | 新闻资讯 | 平面设计 | 广告传播 | 广告策划 | 文案集锦 | 广告法规 | 营销策略 | 媒体数据 | 品牌之道 | 创意宝典
你的位置: 首页 -> 广告法规-> 法案实例-> “绿箭”商标四名造假者被判刑
“绿箭”商标四名造假者被判刑
来源:网络   时间:12月09日 15:39  点击:
  日前,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法院就非法制造“绿箭”口香糖等注册商标标识一案作出判决。徐邦超、缪克智、叶德渺、傅广站等四名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共计22万元。

  经查明,自2003年12月起,徐邦超等人在未获得营业执照情况下创办“寿宁县大安兰陵印业有限公司”,从事非法印刷、加工包括“绿箭”等注册商标标识在内的业务。其中非法生产加工“绿箭”口香糖的小包装118680枚,侵害了包括驰名商标“绿箭”在内的一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法院认为,该四名犯罪嫌疑人未经商标所有权人的许可,非法制造“绿箭”等注册商标标识,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


·上一篇:巧克力外企中国胜诉:外包装也不能侵权
·下一篇:高通控诉韩知识产权局遭驳回 注册GPS商标流产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打印文章】【关闭本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中国广告下载网免费提供广告下载,平面设计,广告设计,广告等信息
Copyright 2006 addown.com 中国广告下载网